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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得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您必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一般條件 您必須
- 簽證申請與核發時,您需身處澳洲境外
- 未曾使用打工度假簽證入境澳洲
- 申請時年齡介於18之30歲(含)之間
- 在計畫前往澳洲的12個月內提出申請
- 無未成年子女(簽證申請與取得簽證時皆須符合此項條件)
- 必須持有簽署澳洲打工度假計畫國家或地區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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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費用:
APPLICATION FOR WORKING HOLIDAY VISA
打工度假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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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
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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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幣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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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條件
- 所有申請人都必須符合健康方面的條件。
- 依據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您可能被要求進行包含胸部X光、愛滋病病毒、B型肝炎、及C型肝炎檢測的身體檢查。
- 所有必須的健康檢查,都必須在簽證審核完畢之前完成(簽證申請28日內須完成健康檢查)。
- 健康檢查的費用並未內含於簽證申請所繳附的簽證費用中。
- 健康檢查的相關規定於表格1163i有詳細說明。
我須於何時完成健康檢查?
若您打算至本辦事處申請簽證,且此簽證要求接受健康檢查和/或胸腔X光檢查,您須於申請簽證”前一週”至本辦事處指定的醫院接受健康檢查,您的體檢報告將由醫院直接遞交至本辦事處。請於完成健康檢查後一週至本處遞交簽證申請;提早一週接受健康檢查是為避免因體檢而延遲您的簽證審核時間。
電子簽證
若您打算至移民局網站申請電子簽證,您須於完成線上申請”後”,進行健康檢查。線上體檢共有兩種方法,您可選擇使用線上體檢(online health processing),直接點選指定醫院並攜帶Referral letter 至醫院接受體檢。或您可選擇Manual health processing,下載有TRN代碼的體檢表格後,攜帶表格至指定醫院接受體檢。
我應至何處接受健康檢查
您必須至澳洲政府所指定的指定醫院/醫師處接受健康檢查,移民局通常不接受非指定醫院的體檢報告。您須事先與醫院預約,並洽詢所須攜帶之文件。
請注意:若您於澳洲境外提出申請,有關健康檢查的條件,請參閱標題為「停留時間三個月以上至十二個月(含)以內」之介紹。若您於澳洲境內提出申請,有關健康檢查的條件,請參閱標題為「停留時間超過十二個月以上」之介紹。
指定醫院--
台北
中山醫院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2巷11號
Tel: (02) 27081166分機337
台安醫院 (健診中心)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424號
Tel: (02) 27718151 ext 2773
台中
和興診所
台中市健行路870號
TEL: (04) 22035185
高雄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保健科)
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號
TEL: (07)3121101分機6863
健康保險
在澳洲的醫療費用相當昂貴,除非您的國家跟澳洲簽署互惠醫療照顧協議,否則身為一個觀光客,您並未納入澳洲國家健康保險的機制之內。有關觀光旅客於澳洲境內的醫療照顧詳情,請參閱Medicare Australia 網站 參見: Medical Australia Health Care for visitors to Australia 我們建議您為自己及家人在停留澳洲的期間投保醫療保險。
私人健保可提供您於公、私立醫療機構就醫的保障,其中甚至包含牙科與驗光科的診療。私人健保的種類多樣且價格不一,建議您在投保之前詳細確認保險內容。
有關私人健康保險的資訊請參閱: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Ageing
Private Health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 Council ,PHIAC
良好品性條件
要獲准取得此簽證,您必須符合良好品性的要求。若您於澳洲境外提出簽證申請,申請時毋須提供良民證。但簽證審核人員在必要時可要求您提出良民證。
財力條件
您必須準備充足的財力,以支付假期初期的花費。一般來說,約需準備澳幣5,000元。但所需費用的總額仍需視您停留於澳洲的時間以及是否延長旅遊時間而定;您亦須準備好回程或前往下一個地點的機票,或備有足夠的資金購買回程機票。您可能會被要求提出相關證明,包括銀行結單的公證影本以及離開澳洲的機票。
打工度假簽證持有人的義務
簽證條件
在持有打工度假簽證停留澳洲時您必須遵循所有簽證規範條件,除須遵守工作與學習的條件外,您的第一次或第二次的打工度假簽證可能附加其他的簽證條件,若違反相關簽證條件可能導致簽證被取消,強迫離境澳洲的結果
學習
您在澳洲唸書或接受訓練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個月。若您在持有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時曾經進行進修或訓練課程,您仍可持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回到同一單位進行學習或訓練課程
四個月的時間,實際計算後的上課時間為17週(包含假日)
請注意:若您於2006年7月1日前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您的學習或訓練時間限制最長不可超過三個月
工作
您可以在澳洲從事任何性質的工作,在同一個雇主底下工作不得超過六個月時間,包含全職工作、臨時工作或輪班工作
請注意:
若您於2006年7月1日前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您的簽證上會註明同一個雇主工作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的條件,但現行法規已授與所有簽證持有人在同一雇主底下工作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的許可 。此處「雇主」指的是您直接為其工作的企業
如果您是透過人力仲介公司介紹到某企業服務,您可以為該企業工作不超過六個月的時間。同一人力仲介公司可以轉介您到其他企業進行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此處對於同一雇主工作不超過六個月的限制,指的是您直接為其工作的企業,不論您的薪資是否為透過人力仲介或支付
您不能以透過不同人力仲介公司、公司組織或轉包契約等方式,企圖在同一家企業工作超過六個月的時間。有關求職、取得許可或職業登記、雇主責任方面的訊息可參閱下列網站
參見: 在澳工作
延長工作時間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打工度假簽證持有人可延長同一雇主工作時間超過六個月的時限。但此狀況僅限於少數特殊的原因理由,且延長的時間將為非常短期的時間。所謂的特殊狀況須是與澳洲永久居留權、公民身份或工作相關且同時需是事先無法預知的特殊情況
下列情況可能可以列入延長工作時間考量原因:
• 您在完成某項特殊專案上扮演重要角色,但因為預料之外的狀況、還需要一小段時間(數天或數週)才能完成專案
• 您已提出工作簽證的申請(如457類別-長期工作簽證),而簽證將於數週之內審核完畢
下列狀況不可列入延長工作時間的原因理由:
• 您具備該工作所需的技能、或是該企業面臨員工短缺
• 您個人無法申請其他類型的簽證
• 您已申請非工作相關的簽證,例如配偶簽證
您需在六個月工作期限到期提前兩個星期,以書面方式向移民局提出延長工作時間的申請,參見: Hobart Global Processing Centre enquiry form
請注意: 您須準備由雇主提示的證明文件
延長停留時間
要取得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的簽證申請資格,您必須持有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於澳洲境內,進行三個月的季節性工作。
關於取得第二次打工度假簽證的申請資格請參閱:澳洲簽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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